新加坡女子因担任诈骗集团跑腿在台湾获刑32年
据台湾司法机关判决书及相关报道,一名新加坡籍女子揭慧婷于2025年2月19日在新加坡加入诈骗集团,仅两天后即于2月21日入境台湾。随后,诈骗集团成员以车辆接送她,前往云林县虎尾镇、台西乡,以及彰化县二林镇、北斗镇等地,先后在近20家便利商店及银行自动柜员机(ATM)进行取款操作,共提取约170万元新台币(折合约7万新加坡元)的诈骗赃款。
判决书详载,揭慧婷在自动柜员机前执行超过50次取款行为,并将所提现金当场移交给集团上级成员。她在庭审中承认全部犯行,但辩称截至被捕时尚未领取任何报酬。
台湾法院最终判处揭慧婷有期徒刑32年6个月,刑满后将依法驱逐出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