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驻马店贫困女孩身高仅1.38米,因参与电信诈骗被判3年2个月:入职50天拨打8072通诈骗引流电话,致受害人损失245.99万元
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24岁女孩小梅,因先天性身高仅1.38米且家境贫困,长期在就业市场遭受歧视。2023年3月,她终于在深圳被一家“网络科技公司”录用为“话务员”,月薪承诺6000元(底薪3000元+绩效)。小梅曾激动地在朋友圈写道:“终于找到工作了,爸妈不用再为我操心了。”
然而,这份看似来之不易的工作实为电信诈骗团伙的底层“引流”岗位。小梅每天的工作内容是按照公司提供的固定话术本,冒充正规证券公司客服,逐一拨打受害人名单上的电话,诱导对方添加“股票老师”微信或加入投资群,为后端“杀猪盘”诈骗做前期铺垫。
法院经审理查明:
- 小梅在岗仅50天,共拨打8072个电话,实际成功引流多名受害人;
- 其中一名受害人因其引流进入诈骗群后,被骗走245.99万元;
- 小梅50天共领取工资3008元(绩效极低,因其普通话不标准、表达能力受限)。
小梅在庭审中多次哭诉自己并不知道是诈骗,她辩称:“公司告诉我只是拉人进股票交流群,说是正规金融业务,我每天就坐在工位上打名单,谁接电话就按话术读,我真的不知道后面会骗钱。”
公诉机关与法院均不予采纳该辩解,认定其主观上“明知”或“应当知道”:
- 入职培训时即要求统一使用虚拟号码、禁止向外界透露公司真实地址;
- 话术本中明确写有“遇到怀疑就说我们是××证券的客服”“不要提公司名字”等规避监管内容;
- 工位上张贴“保密协议”,每日打卡需签“保密承诺”;
- 正常证券公司客服绝不会以外呼拉群形式招揽客户。
法院认为,小梅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(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诈骗罪数罪并罚),社会危害性极大,造成财产损失特别严重。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小梅有期徒刑3年2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。鉴于其家庭极端贫困、到案后如实供述,且家属积极代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3008元并预交部分民事赔偿,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从轻。
此案引发社会广泛讨论:
- 在电信诈骗产业链中,最底层的“引流”“话务”人员往往是被高薪诱骗的弱势群体,许多人来自贫困地区、残障人士或刚毕业学生,他们法律意识淡薄,却要承担与主犯同样严重的刑责;
- 检察机关披露,该诈骗团伙骨干成员最高获利数千万元,而小梅50天仅得3000余元,却背负三年多刑期,凸显诈骗链条利润分配的极度不公;
- 类似案件在全国已判决上千起,底层参与者获刑普遍在3年以上,法院强调“不知情”难以成立已成为判例共识。
此案再次提醒:面对“高薪”“轻松”“无需经验”的客服、外呼类招聘,尤其是要求使用虚拟号码、禁止透露公司地址、培训话术本的岗位,务必高度警惕。贫困不是犯罪理由,但防范意识的缺失,可能让弱势群体在不知不觉中成为诈骗链条的牺牲品与共犯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