藏身迪拜诈骗国内宝妈,诈骗资金高达2700余万元!

藏身迪拜诈骗国内宝妈,诈骗资金高达2700余万元!

1月9日,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“211”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。该案16名被告人共诈骗被害人189名,诈骗资金高达2700余万元,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获悉,这些电诈犯罪分子藏身迪拜,采取公司化模式运作,主要诈骗对象是国内的全职宝妈,进行“刷单”诈骗。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1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四年不等,并处罚金,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。

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间,被告人黄某等人先后在他人的纠集下,集中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酋长国首府迪拜市,参加针对中国大陆居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。该电诈集团首要分子利用公司化运作模式实施诈骗,并开发多个专用软件用于诈骗,部分成员曾前往东南亚参与相关犯罪。

该电诈犯罪集团通过投放互联网兼职广告获取被害人个人信息,由“拉手”将被害人拉入指定微信群,以完成刷单任务发放红包为诱饵,引导被害人注册第三方APP充值骗取钱财。再由“炒群”负责发放小额任务红包进行诈骗铺垫,“导师”负责引诱被害人大额充值骗取钱财。该犯罪集团分为多个“业务小组”,成员集中居住,统一管理,按诈骗所得计算个人提成。

2022年7月下旬,犯罪集团头目及部分骨干返回国内,公安机关出动230余名警力赶赴全国21个省市实施抓捕,先后抓获100余名犯罪集团成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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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该系列案仍有8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相关案件仍在侦查中。